天津一保洁工工作受伤,家政公司
赔偿6.5万元
据了解,有一保洁工秦某求职期间,有一家政公司招募秦某做保洁员,工作是餐饮公司做保洁员。工作期间,保洁员摔伤致骨折,向索要赔偿。日前,南开区法院
审理后认为,原、被告之间虽无书面合同,但已形成个人劳务关系,按照各自过错,一审判决被告承担六成责任。大家今天寻找公司,签订协议还是挺重要的。对于自己的个人安
全问题,还是得注意。